还是一样,起早八早630am就Morning Call,刷洗完毕就去吃早餐了。。。老实说,太早了啦!!但是台湾的凌晨4点多就好像马来西亚的7点多了,所以可能这样我还可以醒吧??
。
以下是我们第三天的行程:
====================
1。士林官邸大花园
====================
这里是宋爱玲的花园,其实这里有玫瑰花园和樱花园,但是因为季节关系,所以我们只看到树枝,哈哈!十二月去应该很漂亮吧?但是哪里还有其他花供欣赏。。。还不错的,还有几朵玫瑰:-p
。
而这辆车是古董车,还是防弹的哦!
====================
2。故宫
====================
因为那里不可以拍照,所以我也没派到任何照片,这张是以前去的时候拍的。。。:)
。
在故宫呆了差不多一小时而已,不懂他们有没有搞错,一小时也不知要看什么,只是看了四样物品,导游说是必看的哦。。。就是“翠玉白菜”,“鼎”,“雌性的貔貅”(不吉祥的)和好像猪肉的石头。。。之后就随便走走看看,就去集合了。。。@.@
======================3。午餐--华锅唰唰乐
======================
一人一份的火锅,以高汤当base,调味料自己调,不然没什么味道!除了一份猪肉/牛肉,和一份蔬菜+火锅料,还有鲁肉饭和面任吃。。。还不错吃的。。。
====================
4。五分铺
====================
五分铺,年轻人的最爱,尤其是女子,因为那里买很多便宜的衣服。。。但男生衣服就不多啦。。。但是我们才被分配了大概1小时15分的时间在这里,真的是不够用!!所以我还是没买到什么东西,气死我了!!
====================
5。火车====================
在五分铺不能呆太久,因为要赶火车,我们要坐3个小时的火车去花莲,做到屁股都要开花了,Lol。。。
====================
6。晚餐--炒天下
====================
时间过得真快,到达花莲的时候就晚餐时间了。。。(长途火车就这样浪费了3小时多),我们被师傅(台湾人叫司机作师傅)载到“炒天下”吃煮炒。听导游说花莲出名的东西是灵芝和玉哦。。。
。
我们的晚餐,还不错吃,但发现台湾人很爱白菜炒白菜,没放肉或至少鱼丸的哦,清淡?省cost??傻傻分不清楚@.@
====================
6。花莲阿美族文化表演
====================
吃饱了就赶下一场,730pm开始表演了。主要是看阿美族的美女与帅哥跳舞。。。好开心的舞蹈啊,看了心花怒放!^.^
。
但是没逗留太久,表演差不多完的时候就被导游带跑了,因为他说游客会被拉下去一起跳舞,然后拍照,一被拍就肯定要买下照片,不能拒绝,一张还马币40块啊!!!吓死人。。。还好导游sek do,不然我们就损失惨重:)
====================
7。Check in统帅大饭店
====================
表演完,就入住花莲最大间的《统帅大饭店》,但还是很小间啦。。。但没办法,小地方嘛。。。:)
====================
8。花莲小夜市
====================
行李放好后,导游就带路,带我们去附近的花莲小夜市走走逛逛,以消磨晚间的时间。。。那里有很出名,大排长龙的小龙包,但是因为很饱所以就没买来吃了。。。但是我们就去吃甜品,有红豆冰沙,草莓冰沙和芋头泡冰。。。我们一起share share吃,蛮好吃的呢!台湾不亏是出名泡冰的。。。所以肯定要吃咯来到台湾。。。
吃完后再逛逛买些土产,就回饭店冲凉看电视,和准备休息了。。。
8 comments:
Travel is like that, 7 early 8 early have to wake up...
怎么感觉每个地方都走得意犹未尽,就被导游拉着跑赶下一场啦~~ @@
连shopping的时间也这么短,哪里够哦。。。
从士林去到花莲!!!一天内!!!晕!@@
哈哈哈!!!
但是你让我想起了我的团,也是赶到mak bej jin kia的喘!但是你的更喘。
还有hor,很讨厌的是导游第一天说8点醒,第二天就7.30am,过后就7am,过后就6.30am!天呀!!!!
那个士林官邸我很喜欢!!哈哈!可怜你只看到树枝,我那时12月去,真的很美^^
故宫我闷死了zzzzzzzz
五分铺我没去过 =(
哇,赶成这样~哈哈!
我的台湾编排也是几天要很早起身,为了可以走多一点,所以只好七早八早起床啦!bo bian的啦!
这就是所谓的点到即止~~~
下次在去过啦!
i will follow you.. nice blog..
我在五分埔都要一个晚上,1个小时15分钟那里够@@||
Post a Comment